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XDLHT(GL)2025-020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科技及文创传媒合作经营服务采购
3.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3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第5点 | 合同履行服务期:本项目合作期限为1+4年,第一年为考核期。考核期满后经甲方考核合格,双方无异议,合同自动延续4年。 | 合同履行服务期:本项目合作期限为2+4年,前2年为合作试营期。合作试营期满后,项目经营能够实现预期经营目标的,且双方无异议,合同自动延续4年。 |
2 |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第二条第(四)款及第五章第一条第(三)款“合作费用”第1点 | 1.成交人需向采购人支付合作费,并按以下公式计算: 甲方的合作费=项目月营业额-原材料成本-水电能源-其它成本(需经甲方认可的具有合法票据,并与业务直接相关的其它成本支出),但甲方的年度合作费保底额不能低于16万元,如按公式计算甲方年度合作费低于保底额的,成交人按保底额向甲方支付年度合作费,按公式计算高于年度保底额的按照公式计算结果向甲方支付合作费。 | 1.成交人需向采购人支付合作费,并按以下公式计算: 甲方的合作费=项目月营业额-原材料成本-水电能源-其它成本(需经甲方认可的具有合法票据,并与业务直接相关的其它成本支出),但甲方的年度合作费保底额不能低于6万元,如按公式计算甲方年度合作费低于保底额的,成交人按保底额向甲方支付年度合作费,按公式计算高于年度保底额的按照公式计算结果向甲方支付合作费。 |
3 |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第三条第2款“磋商报价”第(1)点 | 采用费率报价。有效报价范围为:项目利润的40%~45%,甲方的合作费用={项目月营业额-原材料成本-水电能源-其它成本(需经甲方认可的具有合法票据,并与业务直接相关的其它成本支出)}×成交报价,但甲方的年度合作费保底额不能低于16万元,如按公式计算甲方年度合作费低于保底额的,成交人按保底额向甲方支付年度合作费,按公式计算高于年度保底额的按照公式计算结果向甲方支付合作费。 | 采用费率报价。有效报价范围为:项目利润的40%~45%,甲方的合作费用={项目月营业额-原材料成本-水电能源-其它成本(需经甲方认可的具有合法票据,并与业务直接相关的其它成本支出)}×成交报价,但甲方的年度合作费保底额不能低于6万元,如按公式计算甲方年度合作费低于保底额的,成交人按保底额向甲方支付年度合作费,按公式计算高于年度保底额的按照公式计算结果向甲方支付合作费。 |
4 |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第三条第3款、第五章第一条第(一)款及第六章第9条“磋商报价明细表”中“合同期限” | 本项目合作期限为1+4年,第一年为考核期。考核期满后经甲方考核合格,双方无异议,合同自动延续4年。 | 本项目合作期限为2+4年,前2年为合作试营期。合作试营期满后,项目经营能够实现预期经营目标的,且双方无异议,合同自动延续4年。合作项目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未能实现预期经营目标: (1)合作试营期内甲方平均年收益(纯利润)低于10万元的或合作试营期满后,甲方年收益低于12万元的; (2)双方在项目收益分配或经营管理上有重大分歧,且无法达成共识的; (3)项目经营出现违法违规等情形的; (4)任意一方出现隐瞒、虚增项目收支等损害对方合法权益的; (5)其他可能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目标的情形; 具有以上情形之一,任意一方提前30天书面告知对方,均可单方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
5 |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第三条第5款及第五章第四条 “合作费用的结算方式” | 按月支付,按年汇算。计算公式为:甲方的合作费用={项目月营业额-原材料成本-水电能源-其它成本(需经甲方认可的具有合法票据,并与业务直接相关的其它成本支出)}×成交报价,但甲方的年度合作费保底额不能低于16万元,如按公式计算甲方年度合作费低于保底额的,成交人按保底额向甲方支付年度合作费,按公式计算高于年度保底额的按照公式计算结果向甲方支付合作费。双方所有的账款往来,必须通过银行进行“公对公”转账。 | 按月支付,按年汇算。计算公式为:甲方的合作费用={项目月营业额-原材料成本-水电能源-其它成本(需经甲方认可的具有合法票据,并与业务直接相关的其它成本支出)}×成交报价,但甲方的年度合作费保底额不能低于6万元,如按公式计算甲方年度合作费低于保底额的,成交人按保底额向甲方支付年度合作费,按公式计算高于年度保底额的按照公式计算结果向甲方支付合作费。双方所有的账款往来,必须通过银行进行“公对公”转账。 |
6 | 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3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供应商应于2025年3月24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止,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至广西北投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西桂林市秀峰区翠竹路75号鼎富大厦B座11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 |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3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供应商应于2025年3月26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止,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至广西北投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西桂林市秀峰区翠竹路75号鼎富大厦B座11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 |
3.更正日期:2025年3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正内容的,作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
四、业务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桂林市育才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育才路15号
项目联系人:龙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0773-5829857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北投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桂林市秀峰区翠竹路75号鼎富大厦B座11楼
项目联系人:邓桂艳、李璇
联系电话: 0773-2886298
广西北投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