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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门面(场地)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12        点击次数:45

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培训接待中心北楼一层2号、3号门面,育才校区培训北楼车队一层,育才校区南院水果摊4号门面将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的方式

本次招租以竞租的方式进行,报价最高者为成交人(详见附件1)。

二、招租标的物、年限

(一)所有标的物详见附件3《广西师范大学门面(场地)招租标的物明细表)》。

(二)租赁期限: 3年;

注:竞租人应根据租赁物的租赁年限,充分考虑多方因素,慎重考虑和权衡门面(场地)投资的经营风险和经营收益等问题。

三、经营项目及范围

(一)承租人应当合法经营,依法用工,规范管理,开展经营及相关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高校及周边从事商业经营的相关规定。

(二)经营项目及范围,育才校区南院水果摊4号为水果铺,经营各种水果;育才校区培训接待中心北楼一层2号、3号门面为快递站,经营快递收发;育才校区培训北楼车队一层为修车行,经营各种车辆维修保养。

(三)租赁的门面(场地)禁止从事下列经营活动

1.禁止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活动;

2.禁止生产、加工、销售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禁止开展与学校食堂相同和类似的经营服务项目;

4.禁止现场自制煎、炸、炒食品和使用明火加工和生产的经营服务活动;

5.禁止存放、生产、销售对校园周边环境和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有腐蚀、污染和破坏的有害物品;

6.禁止经营游戏厅、歌舞厅等相关项目;

7.禁止经营活动中会产生油烟、噪音等项目;

8.禁止从事危害学校师生员工利益和影响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的经营行为。

四、竞租人资格

(一)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工商登记)有能力履约的合法竞租单位(公司、团体或其他组织),或有能力履约的个体竞租人(个体户或自然人)。

(二)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且无不诚信行为和其他违法记录。

(三)学校教职工本人不得参与竞租。

(四)凡在学校门面经营中有不良记录者(拖欠租金、违规经营等)不得参与竞租。

(五)按时缴纳足额竞租保证金。

(六)同意并愿意遵守《广西师范大学门面(场地)招租规则》(见附件1)。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每标的物壹万元整(¥10000元)。缴纳方式:单位企业法人需通过银行对公账户转账,并持转账凭证到招标人财务部(雁山校区后勤财务部)开具收款收据;个人需持银行卡到招租人财务部(雁山校区后勤财务部)刷卡缴付(注: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21年11月16日17:30前到达招租人指定账户,逾期将不获得竞租权),

招租人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市高新科技支行

户名:广西师范大学

识别号:12450000498502795M

地址及电话:桂林市七星区育才路15号 0773-5846439

(备注:在缴纳费用时注明单位名称/姓名、投标保证金及标注集团—04户)

六、报名时间、地点、流程

(一)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2日至11月16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逾期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地点: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后勤保障处/后勤服务集团物资采购服务中心(育才校区北门后勤接待培训中心斜对面二楼)。

(三)报名流程

1.递交竞租材料

(1)单位报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法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缴费凭证,如果是委托报名,需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应携带全部材料的原件,另附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个人报名:携带个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缴费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2.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须登记所竞租的门面(场地)编号、拟经营的项目内容等信息)。

3.领取相关附件材料。

七、招租时间、地点

2021年11月17日(星期三)上午9:00在广西师范大学后勤保障处/后勤服务集团多媒体会议室(桂林市育才路15号育才校区北门后勤接待培训中心斜对面二楼)开始进行竞租,逾期不候(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八、招租流程

(一)竞租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如法人代表不能到场,请提交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报名表和保证金收据原件,于竞租当天到现场领取竞租牌。

(二)持竞租牌进入竞租现场。

(三)竞租开始后,竞租人第一次填写报价表报价,竞租人报价不能低于门面(场地)的底价(各门面(场地)底价见附件3《广西师范大学门面(场地)招租标的物明细表》,由主持人现场唱标;第二次填写报价表的报价必须高于上一轮同一标的物竞租人的最高报价且加价额不得低于100元的整数倍,由主持人现场唱标;第三次填写报价表的报价必须高于上一轮同一标的物竞租人的最高报价且加价额不得低于100的整数倍,由主持人现场唱标;招租结束,报价最高者为最终成交人(报价为每月租金,一年按12个月计算租金)。

(四)如竞租人对同一标的物报价均相同,原标的物承租方有优先承租权,无优先权竞租人的,由招标人组织同一报价竞租人进行抽签确定;如同一标的物无人竞价,该标的物按流标处理。

(五)招租结束后,成交人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于7个工作日内到招租人财务部缴纳与标的物一个季度租金(3个月的租金)等额人民币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一次性缴纳2021年度的租金,并与招租人签订《广西师范大学门面(场地)租赁合同》,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育才校区南院水果摊4号门面成交人需缴纳场地铺面改造的费用(47.6㎡,20965元);该费用在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时一并收取。

(七)招租人可为南院水果摊4号门面提供一卡通刷卡服务,卡机由商户自行购买,按照刷卡消费额2%收取管理费,每月5号前到雁山校区后勤财务部办理上月结算手续。

九、其他事项

竞租人需了解标的物位置、面积大小、水电供应、物业管理情况、消费人群及学校放假等情况的,请自行进行考察、了解。竞租人应自行承担现场考察的责任和风险,招标人对竞租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其他未尽事宜,由招租人负责解释和调整。

十、联系方式

地点: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后勤保障处/后勤服务集团采购服务中心(育才校区北门后勤接待培训中心斜对面二楼)。

联系人:王老师  13978321074、叶老师 13317735932

附件:

1.广西师范大学门面(场地)招租规则.docx门面(场地)招租规则

2.广西师范大学报名表(报名时领取)

3.广西师范大学门面(场地)招租标的物明细表.xls


 

                                广西师范大学后勤保障处/后勤服务集团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