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电动代步车服务营运项目
2.管理服务费:不少于壹拾万元/年(100000.00元)
3.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4.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服务方资质需求
1.服务方须持有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含有运输业务。
2.服务方须具有经营校园电动车的能力,报价时需提供至少十辆电动车(15座及以上)的实物凭证或购买能力的凭证。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21年 4月18 日至 2021年 4 月 22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物资采购服务中心办公室。
3.报名方式:提交经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须体现供应商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的,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示的企业信用信息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4.联系方式: 0773-5829007 18076767555
5.联系人:施老师 梁老师
四、采购方组织谈判时间、地点
1.谈判时间:2021年4月 24 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后勤多媒体会议室
五、服务方须提交报价文件内容:
1.经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函(格式由采购人现场提供);
3.报价人需提供以下身份资料现场审核:(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委托时需提供);(3)个体工商户、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报价人为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需提供)。
4.提供至少十辆电动车(15座及以上)的实物凭证或购买能力的凭证。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21年4月22日。
附件:雁山校区电动代步车服务营运需求
广西师范大学后勤服务集团
2021 年4 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