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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后勤服务集团门面(场地)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17        点击次数:1055

广西师范大学后勤服务集团育才1个场地(门面)现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的方式

本次招租以竞租的方式进行,报价最高者为成交人(详见附件1)。

二、招租标的物、年限

(一)标的物: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西苑餐厅东侧1号门面(56.24㎡)。

(二)租赁期限:2020年10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

注:竞租人应根据租赁物的租赁年限,充分考虑多方因素,慎重考虑和权衡场地(门面)投资的经营风险和经营收益等问题。

三、经营项目及范围

(一)中标人应当合法经营,依法用工,规范管理,开展经营及相关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高校及周边从事商业经营的相关规定。

(二)租赁的场地(门面)禁止从事下列经营活动

1.禁止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活动;

2.禁止生产、加工、销售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禁止开展与学校食堂相同和类似的经营服务项目;

4.禁止现场自制煎、炸、炒食品和使用明火加工和生产的经营服务活动;

5.禁止存放、生产、销售对校园周边环境和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有腐蚀、污染和破坏的有害物品;

6.禁止经营游戏厅、歌舞厅等相关项目;

7.禁止经营活动中会产生油烟、噪音等项目;

8.禁止从事危害学校师生员工利益和影响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的经营行为。

四、竞租人资格

(一)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工商登记)有能力履约的合法应租单位(公司、团体或其他组织),或有能力履约的个体应租人(个体户或自然人)。

(二)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且无不诚信行为和其他违法记录。

(三)学校教职工本人不得参与竞租。

(四)凡在学校门面经营中有不良记录者(拖欠租金、违规经营等)不得参与竞租。

(五)按时缴纳足额竞租保证金。

(六)同意并愿意遵守《广西师范大学后勤服务集团门面(场地)招租规则》(见附件1)。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壹万元整(¥10000元)。缴纳方式:单位企业法人需通过银行对公账户转账,并持转账凭证到招租人财务部(育才校区成教院门口旁二楼)开具收款收据;个人需持银行卡到招租人财务部(育才校区成教院门口旁二楼)刷卡缴付(注: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20年9月24日前到达招租人指定账户,逾期将不获得竞租权)。

招租人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广西师范大学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桂林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开户账号:2103215109264004618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育才路15号

电话:0773-5846439

(注:转账时备注“投标保证金,后勤集团-04户”)

六、报名时间、地点、流程

(一)报名时间:2020年9月17日至9月24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逾期不接受报名。公告内容请自行到广西师范大学后勤保障处/后勤服务集团网站下载打印。

(二)报名地点: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后勤保障处/后勤服务集团物资采购服务中心(育才校区北门旁边两层小楼,二楼会议室旁)。

(三)报名流程

1.递交竞租材料

(1)单位报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法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缴费凭证,如果是委托报名,需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应携带全部材料的原件,另附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个人报名:携带个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缴费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2.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需要登记拟经营的项目内容等信息)。

3.领取相关附件材料。

七、竞租时间、地点

2020年9月25日(星期五)上午9:00在广西师范大学后勤保障处/后勤服务集团车队二楼会议室(桂林市育才路15号育才校区北门后勤接待培训中心斜对面两层小楼)开始进行竞租,逾期不候(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八、竞租流程

(一)竞租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如法人代表不能到场,请提交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报名表和保证金收据原件,于竞租当天到现场领取竞租牌。

(二)持竞租牌进入竞租现场。

(三)竞租开始后,竞租人第一次填写报价表(无特殊说明的,文中报价均指月租报价),竞租人报价不能低于门面(场地)的月租底价(月租底价为4500元),由主持人现场唱标;第二次填写报价表的报价必须高于上一轮的最高报价且加价幅度为100元的整数倍,由主持人现场唱标;第三次填写报价表的报价必须高于上一轮的最高报价且加价幅度为100元的整数倍,由主持人现场唱标;竞租结束,报价最高者为最终成交人(报价为每月租金,一年按12个月计算租金)。

(四)如竞租人对同一标的物报价均相同,原标的物承租方有优先承租权,无优先权竞租人的,由招租人组织同一报价竞租人进行抽签确定;如同一标的物无人竞价,该标的物按流标处理。

(五)对于干扰招租报价工作,如操纵、垄断、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一经查实将取消中标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招租方有权追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竞租结束后,成交人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并于7个工作日内,到招租人财务部缴纳与标的物一个季度租金(3个月的租金)等额人民币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同时一次性缴纳2020年度的租金,并与招租人签订《广西师范大学门面(场地)租赁合同》(见附件3),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其他事项

竞租人需了解标的物位置、面积大小、水电供应、物业管理情况、消费人群及学校放假等情况的,请自行进行考察、了解。竞租人应自行承担现场考察的责任和风险,招租人对竞租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其他未尽事宜,由招租人负责解释和调整。

十、联系方式

  地点: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后勤保障处/后勤服务集团采购服务中心(育才校区北门左边二楼)。

   联系人:施老师(18076767555)

           叶老师(13317735932)

 

   附件:

   1.广西师范大学后勤服务集团门面(场地)招租规则(报名时领取)

   2.报名表(报名时领取)

   3.广西师范大学后勤服务集团门面(场地)租赁合同(报名时领取)

 

                           广西师范大学后勤服务集团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