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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相关档口经营服务权竞价采购方案

发布时间:2019-10-25        点击次数:783

为了满足师生的消费需求,采购人决定以竞价采购的方式开展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校友惠育才店、东苑餐厅内部相关档口的经营服务权竞价采购工作。为了规范本项目的竞价采购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采购项目概况

()采购人

广西师范大学后勤接待培训中心

(二)采购项目

 1.项目1: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校友惠育才店内奶茶档口约30㎡;

2.项目2: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东苑餐厅第一餐厅水果档口约5.9㎡;

3.项目3: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东苑餐厅第三餐厅水果档口约14.6㎡。

(三)经营范围

1.项目1:奶茶及相关饮品的经营服务;

2.项目2:新鲜水果的经营服务;

3.项目3:新鲜水果的经营服务。

(四)项目经营期限

中标人将获得所中标项目的3年经营服务权(以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为准)。

(五)项目管理费

项目中标人需向采购人缴纳项目管理费,项目管理费按中标人经营本项目的营业额比例计算(具体以投标人报价为准)

(六)采购方式

所有项目均采取竞价采购的方式进行招标,最终项目的经营服务权将授予符合项目采购资格条件、满足和响应项目合作协议要求,且竞价报价最高的投标人。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项目规定的经营范围的相关资格资质的个体户或企业、公司法人(本项目不接受本校教职工个人报名)。

(二)投标人报名参加竞价采购时,需向采购人提供以下证照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即可)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供原件核对。

2.企业、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个体户身份证复印件1份,同时提供原件核对。

三、竞价采购的流程

(一)公布竞价信息。

采购人在广西师范大学后勤保障处/后勤服务集团网站公布竞价公告,向社会潜在的投标人发出竞价邀请。

(二)缴纳投标保证金

符合资格要求的意向投标人,需先向采购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元)。缴纳方式:企业、公司法人需通过银行对公账户转账,并持转账凭证到采购人财务部(雁山校区桃园餐厅北面一楼)开具收款收据;个体户需持银行卡到采购人财务部(雁山校区桃园餐厅北面一楼)刷借记卡缴付(注: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9114日前到达采购人指定账户,逾期将不获得竞租权)。

采购人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广西师范大学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桂林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开户账号:2103215109264004618

地址及电话:桂林市七星区育才路15 0773-5846439

(注:转账时在“用途栏”标注“投标保证金”和“集团—04户”)

(三)现场报名

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需按照以下规定进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91028日至114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逾期不接受报名。公告内容请自行到广西师范大学后勤保障处/后勤服务集团网站下载打印。

2.报名地点: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桃园餐厅北面一楼采购配送中心办公室(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号)。

3.报名流程

1)递交相关材料。单位报名需提交:企业或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投标保证金缴费凭证,如果是委托报名,需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应携带全部材料的原件,另附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个体户报名需提交:个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缴费凭证原件和复印件。个体户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和参与竞价。

2)填写报名表

(四)召开竞价采购会议。

采购人定于2019116日上午9:00在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后勤车队二楼会议室(桂林市育才路15号育才校区北门后勤接待培训中心斜对面)召开竞价采购会议。由采购人负责主持召开竞价采购会议,后勤保障处/后勤服务集团纪委负责监督执行,具体程序如下:

1.投标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是法人的,应由法人代表参加竞价采购会议,法人代表不能参加的,需提交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投标人属于个体的,由投标人本人参加竞价采购会议,不能委托他人)、报名表和保证金收据原件,于竞租当天到会场领取投标报价文件并进入竞价现场。

2.投标人填写投标报价文件投标人需就项目管理费进行报价,项目管理费报价采取一次性竞价的方式进行,竞价的最低控制价为项目营业额的15%,投标人的项目管理费报价低于最低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投标人承诺向采购人缴纳的项目管理费为税后费用。每个投标人只有一次报价的机会,投标人需严格按照报价文件要求填写报价。 

  3.采购人现场就各投标人的报价内容进行唱标,投标人对唱标内容无异议的,按要求签字确认。如投标人报价相同,原标的物承租方有优先承租权,无优先权竞租人的,由采购人组织同等报价竞租人进行抽签确定;如无人竞价,标的物按流标处理。竞价结束后,竞得人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

(五)签订合同

竞标结束后,中标人7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人财务部向采购人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由采购人另行制定)。中标人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不能归责于乙方的原因除外),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有权另行确定中标人。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的额度具体如下:

1. 项目1中标人须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30000元;

2. 项目2中标人须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10000元;

3. 项目3中标人须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10000元。

四、其它规定

(一)由于本项目的合同文件尚未完善,招标结束后,采购人有权修订完善合同文件,如双方就合同文件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均可拒签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本项目招标结果自动取消。

(二)中标人只能使用采购人现有的校园一卡通收费系统开展经营服务收费。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中标人采取其它方式开展经营服务收费的,每次需向采购人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

(三)中标人不能以任何方式和理由,使用采购人的一卡通收费系统为任何人提供“一卡通套现”服务,如有违反,每次需向采购人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

(四)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有权自主开展本项目的相关采购工作,并有权拒绝对本项目采购工作进行解释。

 (五)本方案未及事宜,由采购人补充说明和完善,并适用采购人、采购人所在学校和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特别说明:由于项目1场地已由采购方出资装修,中标人需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另行向采购方支付装修补偿款:肆万元整(¥40000.00元)。中标人逾期未支付装修补偿款的,采购人有权从中标人的项目结算款中扣除或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中标人自行负责。项目1竞标人在报名时须充分考虑上述内容。

五、联系方式

地点: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号广西师范大学后勤保障处/后勤服务集团物资采购服务中心(雁山校区桃园餐厅北面一楼)。

报名联系人:施老师18076767555  

项目1场地考察联系人:磨老师 13977385320

项目2、项目3场地考察联系人:盘老师 13377321133

 

广西师范大学后勤服务集团

2019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