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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饮食物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02        点击次数:911


广西师范大学后勤服务集团对2019年~2022年度广西师范大学饮食物资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广大供货商积极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

(一)项目名称:广西师范大学后勤服务集团饮食物资招标采购

(二)项目编号:GXSD/GKZB/2019-08

(三)招标物资

第一标段:大米类、食用油类。

第二标段:猪肉类、鸡鸭类、冻货类(半成品)、蔬菜类、禽蛋类、米粉类、调料类。

投标人可结合自身条件在两个标段中自主选择其中12个种类(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选择2个种类)的物资进行投标,但是每1个种类的物资只能有1个唯一报价。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资格要求

(一)第一标段投标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法人,应具有国家规定的从事所投标物资的生产或批发、零售和配送的相关资质证照(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上证照原件进行核对),具体但不限于: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

3)生产许可证

4)与本项目相关人员的从业人员健康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注:参加大米招标的投标人必须是大米的直接生产商,并具备第一标段的资格条件。

(二)第二标段投标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相关职能部门批准注册成立的个体工商户、公司或企业法人,并具有国家规定的从事所投标物资的批发、零售和配送资质的相关资质证照(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上证照原件进行核对),具体但不限于: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

3)生产许可证

4)与本项目相关人员的从业人员健康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四、投标文件的获取

(一)招标文件获取地址: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后勤服务集团采购中心办公室(广西师范大学成教院门口左边二楼)

(二)领取时间:201985日至820日(非工作日请勿打扰),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三)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按照“投标资格要求”提交完整的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公章或签名(属于公司、企业法人需盖公章和法人代表签字,个体工商户则签名并按手印)。投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由投标人到广西师范大学后勤服务集团财务部持借记卡刷卡支付,售出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款。

    五、投标文件和样品递交起止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823日上午900止,逾期不受理。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后勤服务集团会议室 (师大育才校区北门后勤接待培训中心北楼对面)。

(三)第一标段的投标人获得入围候选人资格后,需按规定提交样品,具体要求以招标人的通知为准(第二标段的投标人无需提供样品)。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开标时间:2019823日上午9 00

(二)开标地点: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后勤服务集团会议室(师大育才校区北门后勤接待培训中心北楼对面)。

(三)开标前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自然人(个体户)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凭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逾期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七、招标结果公示

招标结果在广西师范大学后勤保障处/后勤服务集团网站公示。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每投标一个种类的物资须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00)。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后勤服务集团财务部持借记卡刷卡支付,并换取缴纳凭据。招标结束,中标候选人的保证金直接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中标人补足)。未中标的投标人,如无违反招投标规定的,在中标公告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师范大学后勤服务集团

联系人: 韦老师、施老师

联系电话:采购办公室 0773-5829007      施老师手机:18076767555

 

    广西师范大学后勤保障处/后勤服务集团   

       2019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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