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育才、王城校区学生公寓直饮水经营权项目招标(项目编号:HQJTzys2017―1),于2017年8月10日按照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因招标人在中标公示期间接到有关投标人反映,第二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产品并非一体式直饮水机的书面质疑文件,经招标人进一步核实,确认第二中标候选人存在所质疑问题的情形。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招标人决定取消第二中标人的中标候选人资格,评委会认定本项目招租作废标处理。同时,招租人结合实际,决定不再就直饮水经营权项目重新组织对外招标工作。
特此公告。
广西师范大学后勤服务集团
2017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