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五期学生公寓46栋9~14号门面和48栋4号门面、一期学生公寓8栋北面架空层1间门面、桃园餐厅北面和西面各1间门面,以及育才校区南院水果摊1号门面,将进行公开招租(详见附件3)。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的方式
本次招租以竞租的方式进行,报价最高者为成交人(详见附件1)。
二、招租标的物、年限
(一)所有标的物详见附件3《门面(场地)招租标的物明细表)》。
(二)租赁期限:竞标报价为壹年,具体经营期限以合同为准;
注:竞租人应根据租赁物的租赁年限,充分考虑多方因素,慎重考虑和权衡门面(场地)投资的经营风险和经营收益等问题。
三、经营项目及范围
(一)中标人应当合法经营,依法用工,规范管理,开展经营及相关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桂林市关于高校管理要求及周边从事商业经营的相关规定,具体经营范围附件3。
(二)经营项目及范围
雁山校区五期学生公寓46栋楼下6间门面(9~14号),除超市便利店、餐饮、面包、文印、水果类外不限定经营范围;雁山校区五期学生公寓48栋楼下4号门面,除超市便利店、餐饮、奶茶、咖啡、水果类外不限定经营范围;雁山校区桃园餐厅北面1间门面,除超市便利店、小炒等产生油烟的餐饮项目外不限定经营范围;雁山桃园西面1间门面招租,除超市便利店、小炒等产生油烟的餐饮项目外不限定经营范围;雁山一期学生公寓8栋架空层1间门面,除小炒等产生油烟的餐饮项目外不限定经营范围;育才校区南院水果摊1号门面,除小炒等产生油烟的餐饮项目外不限定经营范围。
(三)租赁的门面(场地)禁止从事下列经营活动
1.禁止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活动;
2.禁止生产、加工、销售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禁止开展“(二)经营项目及范围”限定的经营服务项目;
4.禁止存放、生产、销售对校园周边环境和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有腐蚀、污染和破坏的有害物品;
5.禁止现场使用明火加工、生产或销售无正规包装食品;
6.禁止经营游戏厅、歌舞厅等相关项目;
7.禁止经营活动中会产生油烟、污水、噪音等项目;
8.禁止从事危害学校师生员工利益和影响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的经营行为。
四、竞租人资格
(一)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工商登记)有能力履约的合法竞租单位(公司、团体或其他组织),或有能力履约的个体竞租人(个体户或自然人)。
(二)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且无不诚信行为和其他违法记录。
(三)学校教职工本人不得参与竞租。
(四)凡在学校门面(场地)租赁、经营中有不守诚信、不良记录者(拖欠租金、违规经营等),本人、配偶及近亲属不得参与本次竞租。
(五)同意并愿意遵守《广西师范大学后勤服务集团门面(场地)招租规则》(见附件1)。
五、履约保证金
标的物一个季度租金(3个月的租金)等额人民币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单位企业、个人通过银行对公账户转账,并持转账凭证到招标人财务部(雁山校区后勤财务部)开具收款收据。(注:履约保证金必须在成交通知书签订后一周内到达招租人指定账户,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
招租人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桂林市育才商贸有限公司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市高新科技支行
识别号:914503057087683497
账号:2103215109300063848
地址及电话:桂林市七星区育才路15号 0773-2120916
(备注:在缴纳费用时注明单位名称/姓名、履约保证金)
六、报名时间、地点、流程
(一)报名时间:2024年3 月14日至3月22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逾期不接受报名。公告内容请自行到广西师范大学后勤保障处/后勤服务集团网站下载打印http://hqjt.gxnu.edu.cn/。
(二)报名地点: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后勤保障处/后勤服务集团物资采购服务中心(育才校区北门后勤接待培训中心斜对面二楼)。
(三)报名流程
1.递交竞租材料
报名需携带材料
(1)单位报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果是委托报名,需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应携带全部材料的原件,另附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个人报名:携带个人身份证。
2.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须登记所竞租的门面(场地)编号、拟经营的项目内容等信息)。
3.确定报名成功,领取相关附件材料。
七、招租时间、地点
2024年3月23日(星期六)上午9:00在广西师范大学后勤保障处/后勤服务集团多媒体会议室(桂林市育才路15号育才校区北门后勤接待培训中心斜对面二楼)开始逐个进行竞租,逾期不候(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八、招租流程
(一)竞租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请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报名表,于竞租当天到现场进行竞标,提供三次报价机会。
(二)竞租开始后,竞租人第一次报价不能低于门面(场地)的底价,各门面(场地)底价见附件3《门面(场地)招租标的物明细表》,由主持人现场唱标;第二次填写报价表的报价必须高于上一轮同一标的物竞租人的最高报价且加价额每次后一轮报价在前一轮报价同一标的物最高价的基础上加价不得低于5元/㎡·月的整数倍。由主持人现场唱标;招租结束,报价最高者为最终成交人(报价为每月租金,一年按12个月计算租金)。
(三)如竞租人对同一标的物报价均相同,原标的物承租方有优先承租权,无优先权竞租人的,由招标人组织同一报价竞租人进行抽签确定;如同一标的物无人竞价,该标的物按流标处理。
(四)招租结束后,成交人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于7个工作日内到招租人财务部缴纳与标的物一个季度租金(3个月的租金)等额人民币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一次性缴纳2024年度的租金,并与招租人签订《门面(场地)租赁合同》,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
九、其他事项
竞租人需了解标的物位置、面积大小、水电供应、物业管理情况、消费人群及学校放假等情况的,请自行进行考察、了解。竞租人应自行承担现场考察的责任和风险,招标人对竞租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成交人需自行缴纳水电费、卫生费等一切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
所有门面按1年12个月计算租金。
其他未尽事宜,由招租人负责解释和调整。
十、联系方式
地点: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后勤保障处/后勤服务集团采购服务中心(育才校区北门后勤接待培训中心斜对面二楼)。
联系电话:0773-5829007
联系人:王老师 13978321074、叶老师 13317735932
附件一:广西师范大学后勤服务集团门面(场地)招租规则(定稿).docx
附件二:广西师范大学后勤服务集团门面(场地)竞租报名表.docx
附件三:广西师范大学后勤服务集团门面(场地)招租标的物明细表(定稿2).xls
后勤保障处/后勤服务集团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