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中心: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蔡 欣同志(女)任综合办公室主任;
韦永安同志任饮食服务中心经理;
覃 波同志任学生公寓服务中心经理,免去其商贸服务中心经理职务;
卢德林同志任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免去其学生公寓服务中心经理职务;
庞志孟同志任维修管理服务中心经理;
肖钲民同志任商贸服务中心经理,免去其物资采购服务中心经理职务;
王 琳同志(女)任水电供应服务中心经理,免去其饮食服务中心副经理职务;
徐 莉同志(女)任物资采购服务中心经理,免去其饮食服务中心副经理职务;
覃振汉同志任财务部副主任、后勤代管企业财务主任(正经理级);
李品萱同志(女)任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蓝 丹同志任饮食服务中心副经理,免去其综合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黄 恺同志任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副经理,免去其物业服务中心副经理职务;
贾丽丽同志(女)任物业服务中心副经理,免去其水电供应服务中心副经理职务;
陈胜华同志任维修管理服务中心副经理,免去其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副经理职务;
黄 俊同志任水电供应服务中心副经理,免去其综合办公室行政秘书职务;
免去粟建珍同志(女)财务部主任职务(参照专技七级管理);
免去韦冬丽同志(女)物业服务中心经理职务(参照七级职员管理);
免去梁裔丹同志水电供应服务中心经理职务;
免去谢璐遥同志(女)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副经理职务(参照八级职员管理);
后勤保障处/后勤服务集团
2024年7月8日
